客户在二手车市场选中的车辆可选择一次付款和先交定金再补齐尾款的两种方式购买车辆。为保护消费者利益,交定金后澳康达将锁定客户定下车辆不再销售。如客户在交定金后没有在约定时间内补齐尾款,此定金不可退。
二手车商品属性特殊,每款车都不同而且只有一辆,具有唯一性。新车同款式的车有大量库存所以适合“订金”模式,即使客户退了订金也不会影响该车的销售。二手车销售如果客户交的是“订金”几天内该车辆处于停止销售状态,因为客户自身原因退订这样会影响该车的销售,导致公司或者代卖车主的经济损失,所以二手车销售只适合“定金”。
律师答疑: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1、概念区别: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它是一种规范的法律概念,属于法定的担保方式,其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只是一个习惯用语,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债的担保性质,一方支付订金目的在于解决收受订金的另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如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只需返还所收受的订金即可,而无需双倍偿付。
2、法律属性上的区别
(1)定金与订金所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 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定金与订金的功能不同:定金具有债的担保功能,而 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